根据原煤炭工业部于1980年发布的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 ,选煤厂破碎设备工艺效果的评定方法(MT/Z2—1979) ,应采用破碎效率为主要指标 ,细粒增量为辅助指标 ,综合评定破碎机的效果 。 这里的“细粒”是针对破碎产物粒度而言的: 排料粒度要求大于和等于 50 mm的粗碎时 ,“细粒”是指 0~13 mm; 排料粒度要求小于 50 mm的中碎和细碎 ,“细粒”是指0~0.5 mm 。
站中新信息归类